
培训新闻
反假币培训
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简介
考试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上海银港德莫斯培训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学院共同合作的考证项目,是为了提高各个商业银行柜面操作人员识别假币技能的考试,从2005年开始至今已经成功的培训了上海市所有的国有制股份制及外资银行的大量工作人员,使银行从业人员的反假技能有了很大的提升。
《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考试社会化的目的,不仅仅是把各商业银行从繁琐的培训、考试工作中解脱出来,而是通过让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和部门进行规范操作,引入标准化考试的管理方法。从去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已经将《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考试列入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考核范围,也说明了国家金融部门对此项目的重视。
7年来,全市已有超过20万人次的银行从业人员参加了反假币(本、外币)应会技能考试以及反假币(本、外币)应知知识考试。近两年,该项考试还征得人行上海分行同意,正逐步向大学和企业单位推广,为从事钱币工作的人员和准备从事钱币工作的人员进行反假币宣传、培训和考试。
国家领导的指示:
此事关系到国有银行信誉,应引起高度重视。
——胡锦涛主席
当前假外币发案势头上升很快,跨国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注意加强国际合作,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打击制贩假外币的犯罪活动。
——温家宝总理
目前,经济犯罪活动猖獗,希望公安部门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伪造货币、诈骗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温家宝总理
要采取得力措施,多管齐下,努力制止假币向偏远农村蔓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请反假币联席会议部署。
——黄菊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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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宣传
案例1:"制假团伙制造6亿假币,广东省陆丰卓振沅等人被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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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人卓振沅伙同张泽汤等6名案犯,自1995年以来,大量制造假人民币,面额总计高达6.15亿元,其中仅卓犯一人就参与作案起。该犯罪团伙严重干扰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2001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伪造货币罪判处被告人卓振沅、卓镰貌、张泽汤、周家栋、张林棋、文志武、张惜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
案例2:"台湾渔船偷运6000余万假币入境,被依法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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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24日黄昏,在汕尾海面,台湾渔船"天吉福"号刚一驶入预定海区,便被预先埋伏的海警快艇包围,经过8个小时的斗智斗勇,"天吉福号"被抓获。经过4天的审查,海警终于在渔船的暗仓中查获假人民币62467300元,一直拒不认罪的船长庄添活在证据面前,只好低头认罪。 2000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走私罪判处被告人庄添活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
案例3:"湖南娄底地区大量制造假硬币团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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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化人王在华、伍岳聪、王飞与刘霞、 刘小先先后纠集在一起,合伙出资在新化县天门乡青围村一民居房内从事人民币壹元假硬币生产,至2004年3月,共生产假硬币393369枚。 湖南新化人袁雄与曾元林、刘小先策划合伙伪造人民币壹元硬币,并以新化县游家镇袁雄的住宅为生产场地,在2004年2月至5月期间,先后生产1995年版人民币面值壹元的假硬币299377枚。 湖南新化人王寿生、廖保安在新化县西河镇某种殖场合伙开办假币加工厂,至2004年5月,生产假人民币壹元硬币422326枚。 2004年7月3日,上述窝点在"5.24"专项行动中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毁。涉嫌犯罪的12名犯罪嫌疑人经娄底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于12月21日在新化县天华广场公开宣判。以伪造货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在华、伍岳聪、王飞、王寿生、廖保安、游建华等6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袁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王行永、邹华梅、陈佑清、陈玉花、伍秀姣等6人3至10年有期徒刑和至5至10万元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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